“抱歉啊,本来我妈帮我带孩子,结果二姨家临时有事,我只能把宝宝带过来了。”
闻喜随口问:“你先生呢?”
“离了。”姜小雅云淡风轻
多年未见的老同学重逢,落座之后,每个人心底都翻涌着激动与感慨。
小雅怀里的婴儿胖乎乎、白嫩嫩,是个小混血,瞳色偏浅灰蓝,睫毛纤长浓密,模样乖巧可爱。
方皓宇先抱了一会儿,又像击鼓传花似的递给周景琛。
周景琛略显无措,动作小心翼翼,低头凝视着怀里小小的生命,眼神罕见地温软柔和。
姜小雅看向闻喜,唇角勾起一抹促狭的笑:“你们俩终究还是搞到一起了。”
“你这叫什么话。”闻喜轻轻撞了撞她的胳膊。
“小时候就眉来眼去、黏黏糊糊的,别以为我没看出来。”
“哪有。”
“怎么没有?你们俩那相处模式,活脱脱就是小媳妇跟小相公。你动不动就生气了,他一见你生气就低声下气来哄你……我跟方皓宇可从来不会这样。”
服务员进来上菜,姜小雅压低声音,好奇追问:“谁先表的白?”
闻喜轻声答:“他。”
“你看,我就知道他早就喜欢你!当初让你勇敢点,还不听……”小雅轻声感叹,“幸好现在修成正果,也算苦尽甘来。”
闻喜从周景琛怀里接过奶娃娃,小小的一团软乎乎的,嘴里含着奶嘴,安静乖巧。
她心底忽然涌起一阵奇异的柔软,指尖轻轻戳了戳婴儿细嫩的脸颊,嘴角不自觉漾开温柔笑意。
“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?”小雅问。
“等办完婚礼再说吧,我可不想大着肚子穿婚纱。”闻喜笑,“到时候婚礼,你们一定要来。”
“什么时候?”
“五月。”
与朋友聚罢,周景琛开车载着闻喜,在平江街头缓缓穿行。
两人一同来到海平公园,那是他们童年最常去的地方。
公园早已翻新,新建了几处精致凉亭,当年斑驳颓圮的旧墙,也被粉刷成干净的白墙。
唯有墙边那棵高大的老槐树,依旧挺拔矗立,岁月不改。
两人牵手漫步在园中,闻喜忽然踮起脚尖,凑到他耳边:
“你记不记得,小时候你胳膊受伤,急着小便,还是我帮你扶着……”
周景琛耳根蓦地一红,硬着头皮道:“不记得了。”
“切。”她甩开他的手,快步走到那棵大槐树底下。
闻喜绕着树干细细打量,目光上上下下,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。
“你找什么?”周景琛跟上。
“找字。”
“什么字?”
“小时候刻的字……”她仰起头,忽然眼睛一亮,兴奋地指着树身一处:“找到了!”
周景琛凑近,只见树皮上刻着一行歪歪扭扭的字迹,历经多年风雨,依旧清晰可辨:
【小公主闻喜和她的王子周景琛】
男人身形骤然一僵,屏息凝望着那行字,久久未动。
“这是你刻的?”周景琛轻声问。
“对啊。”
“什么时候刻的?”
她挠了挠头,小声嘟囔:“小时候啦,好多年了,不记得具体几岁。”
“为什么刻这句话?”他滚了滚喉结,视线落在她娇俏的脸庞上。
“你忘啦?有一回我们跟方皓宇在这儿玩,他问你,闻喜是公主,那你是不是王子。我当时嘴快,说哪有瘸腿的王子。你一下子就生气了,拄着拐杖自己回家,理都不理我。”
说到这儿,她轻轻哼了一声:“小瘸子,脾气还挺大。”
“后来我猜,你是不是因为那句话才不开心,就偷偷在树上刻了这个。本来想拉你来看,哄哄你,结果睡一觉,就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。”
周景琛愣愣望着她,逐渐失了神。
心口又暖又疼又酸又胀,像是长久的黑暗里,突然被人点亮了一盏灯。
他曾经惶惑、不安,自卑,患得患失,他绝望地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会是她的王子。
他不知道,原来,他的小公主很小的时候,就在一棵树上刻下这行字,认他是她的王子。
而当小公主在大学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之后,在他当时还是个瘸子时,就想跟他表白,跟他这个瘸子在一起。
他最自卑、最不敢正视、最痛恨的残疾,在她眼里,从来都不算什么。
她从一开始,喜欢的就是那个瘸腿的少年,残缺的小狗。
世界突然安静,只剩下心跳声在耳边轰鸣。
“周景琛,那儿有秋千!”
闻喜忽然像发现了新大陆,雀跃着奔了过去。
她穿着米黄连衣裙,配一双干净的白棉袜和运动鞋,乌黑长发柔顺垂落,柳眉杏眼,肌肤胜雪。
坐在秋
脸红心跳